云南地礦珠寶檢測中心有限公司質量誠信承諾書
為保障檢驗檢測質量安全,提升檢驗檢測誠信水平,落實檢驗檢測機構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法定義務,樹立誠信守法經營形象,我機構向社會鄭重承諾:
一、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遵循客觀獨立、公平公正、誠實信用原則,恪守職業道德,承擔社會責任。
二、本機構及其人員獨立于出具的檢驗檢測數據、結果所涉及的利益相關各方,不受任何可能干擾技術判斷因素的影響,確保檢驗檢測數據、結果的真實、客觀、準確。
三、堅決抵制出具虛假報告及其它違法違規的行為發生。
四、定期審查和完善管理體系,保證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能夠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,并確保管理體系有效運行。
五、在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內,依據相關標準或者技術規范規定的程序和要求,出具檢驗檢測數據、結果。
六、對出具的檢驗檢測數據、結果負責,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
七、從事檢驗檢測活動的人員,不同時在兩個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從業。非授權簽字人不得簽發檢驗檢測報告。
八、不轉讓、出租、出借資質認定證書和標志;不偽造、變造、冒用、租借資質認定證書和標志;不使用已失效、撤銷、注銷的資質認定證書和標志。
九、保守在檢驗檢測活動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、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,履行保密責任。
十、定期向資質認定部門上報包括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、遵守從業規范、開展檢驗檢測活動等內容的年度報告,以及統計數據等相關信息。
十一、主動接受社會、媒體和群眾的監督,認真對待和處理社會投訴或異議。積極配合資質認定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,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。
十二、在官方網站或者以其他公開方式,公布本機構遵守法律法規、獨立公正從業、履行社會責任、誠信檢驗檢測等情況的自我聲明,并對聲明的真實性負責。
本機構將嚴格履行上述承諾。如有違反,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,接受違法行為對機構帶來的影響并將違法結果向社會公開。
因檢驗檢測機構自身原因導致檢驗檢測數據、結果出現錯誤、不準確或者其他后果的,應當承擔相應解釋、召回報告或證書的后果,并承擔賠償責任。
涉及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,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承諾機構:云南地礦珠寶檢測中心有限公司
承諾機構法定代表人:蔣琪
日期:2021年10月28日
市場監管部門投訴電話:12315